用于供热计量收费的热计量表发生故障、损坏或准确性出现问题时如何结算热费

    按市物价局、市建设局唐价价管字(2007)23号文件规定,实施供热计量收费的用户,因热计量表损坏以及质量等原因造成计量数据失真的,按面积收费结算。

创建时间:2011-09-1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