实施供热计量后如何交纳热费和结算热费

    1. 供热计量用户应在11月15日前,按现行面积采暖费价格标准向供热单位一次性预缴全额热费。
    2.供热结束后供热单位根据热用户的热量消耗数据进行热费结算。

创建时间:2011-09-15